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谷氨酰胺转氨酶(TG酶)发酵工艺优化与产业化配套研发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2026-04-15 18:36:23


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谷氨酰胺转氨酶(TG 酶)发酵工艺优化与产业化配套研发项目公开招标工作已全部完成。本项目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评审办法完成综合评审,经采购人最终确认,现将本次中标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谷氨酰胺转氨酶(TG 酶)发酵工艺优化与产业化配套研发项目

 项目编号:SDIC‑SW‑20260308

3. 采购人: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 评审日期:2026 年 4 月 10 日

6. 服务期限:12 个月,自 2026 年 4 月 25 日起至 2027 年 4 月 24 日止

7. 项目实施地点:山东省青岛市胶州市经济开发区高新产业园区利德路 1‑3 号中标人研发及中试基地(采购人可根据工作需要安排现场调研对接地点)

8. 项目核心采购需求:开展谷氨酰胺转氨酶(TG 酶)菌种筛选改良、发酵工艺参数优化、提取纯化工艺开发、小试‑中试验证、产业化工艺方案编制等全套研发工作;完成工艺稳定性验证、产品指标检测分析,输出完整工艺技术文件、试验报告、产业化配套实施方案,技术成果需符合食品用酶制剂国家相关标准,满足后续工业化放大生产条件。

二、中标人核心信息

 中标人全称:创时代生物科技(青岛)有限公司

2.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81MA3CMUPQ7L

3. 中标单位地址:山东省青岛市胶州市经济开发区高新产业园区利德路 1‑3 号

 中标总报价:人民币 1189 万元(大写:壹仟壹佰捌拾玖万元整)

 项目负责人:王工

 联系电话:13405341752

 服务质量承诺:严格遵循食品酶制剂相关国家及行业标准,完成 TG 酶菌种选育、发酵工艺优化、中试验证全流程研发;保证各项试验数据真实完整,按期交付全套研发报告与产业化工艺文件;研发全过程落实实验室安全生产、生物安全管理规范,接受采购人全过程跟踪、检查与考核;项目成果满足工业化放大生产技术指标要求。

三、主要标的详细信息

(一)研发对象信息

 研发对象:谷氨酰胺转氨酶(TG 酶)

• 研发目标:完成菌株改良、发酵与纯化工艺优化,通过小试、中试验证,输出可落地的产业化配套技术方案,产品质量指标满足食品工业应用相关标准。

• 项目属性:生物发酵技术研发项目,涉及微生物菌种选育、发酵条件调试、分离纯化、样品检测、工艺放大研究。

(二)核心研发服务内容

1. 目标菌种筛选、诱变及改良,开展菌种保藏、稳定性传代试验;

 发酵培养基组分、温度、溶氧、pH、补料策略等工艺参数系统优化,完成多批次小试试验;

3. 下游提取、分离纯化工艺开发优化,建立产品检测方法,完成样品理化指标与活性检测;

4. 开展中试放大试验,验证工艺稳定性,解决放大过程关键技术问题;

5. 编制全套技术文档:菌种资料、试验原始记录、小试 / 中试研究报告、产业化工艺方案、操作规程、质量控制方案;

6. 配合采购人开展技术评审、成果交底,提供技术答疑,配合后续产业化前期技术对接;

 建立完整研发台账,全部试验资料整理归档,服务期满提交完整项目研发总报告。

(三)研发服务要求

1. 研发人员须具备微生物发酵、酶制剂研发相关专业背景,项目核心研发人员稳定,不得随意更换关键岗位人员;

 试验全过程严格执行生物安全、实验室安全管理规范,原始试验记录完整可追溯;

3. 严格按照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节点完成各阶段研发交付物,不得无故延误阶段成果提交;

 产出技术指标达到招标文件约定技术要求,中试批次产品活性、纯度、稳定性满足食品酶制剂应用标准;

 承担项目全部知识产权管理工作,按合同约定处理成果归属、保密义务,对试验数据、菌种资源、工艺技术履行保密责任。

四、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2026 年 4 月 15 日至 2026 年 4 月 16 日,节假日除外)。
公告期内,相关投标供应商对本次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告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向采购人提出质疑,逾期提交的质疑将依法不予受理。

五、其他补充事宜

1.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中标人被授权的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须持授权委托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采购人指定地点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发布之日已领取。

2. 中标人须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后 15 日内,与采购人完成技术服务合同签订,合同条款须与招标文件、中标人投标文件、中标结果保持一致,不得擅自变更核心技术及商务条款。

 合同签订前,中标人须按中标总金额的 5% 向采购人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服务期满且项目整体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

 采购人将按研发阶段对中标人的技术成果质量、交付时效、试验数据完整性、服务响应效率开展阶段考核,考核结果与研发费用支付直接挂钩;连续 2 个阶段考核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中标人相应违约责任。

5. 服务期满后,采购人组织项目整体验收,验收依据国家酶制剂相关标准、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执行,验收合格后办理履约保证金退还及尾款结算手续。

 中标人须严格遵守国家生物安全、安全生产、知识产权、劳动用工相关法律法规;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的实验室安全事故、生物安全风险、知识产权纠纷等全部责任由中标人承担。

六、联系方式

(一)监督部门联系信息

监督部门: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监督管理部
联 系 人:刘女士
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 9:00‑12:00,下午 14:00‑17:30

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6 年 4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