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淄川区实验高级中学食堂劳务外包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2025-08-26 16:54:52
山东宇昊汇泰餐饮服务有限公司:
根据淄博市淄川区实验高级中学(以下简称 “甲方”)就学校食堂劳务外包项目(项目编号:ZBZCEZ-2025-FW-039)组织的邀请招标工作,经甲方招标评审委员会严格评审、综合打分,并报甲方校务会及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审批通过,确定贵公司为该项目的中标单位。现将具体中标事宜通知如下:
一、中标单位基本信息
中标公司名称:山东宇昊汇泰餐饮服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481349282557T
单位注册地址:山东省德州市乐陵市市中街道安居路 118 号院
二、中标项目详情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淄博市淄川区第二中学食堂劳务外包项目
项目地点: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松龄西路 128 号
项目类型:全日制公办中学食堂全流程劳务外包服务,服务覆盖校内在校学生及教职工约 2800 人的日常三餐供应保障,包含学生主食堂、教职工餐区及特色餐窗口的全部劳务运营工作,同时承担校园内各类会议、学业考试、研学活动、节假日留校的临时供餐劳务支持,全程保障食堂运营符合国家食品安全管理规范与学校后勤管理标准。
(二)劳务服务内容
1. 后厨加工服务:严格按照学校食堂食材供应计划与每周食谱标准,完成所有食材的验收核对、分拣归类、初加工处理、荤素切配、菜品烹饪、主食面点制作、汤品熬制等全工序劳务工作;严格执行餐饮操作规范,保障餐品营养搭配均衡、口味稳定、出品准时,定期更新餐品种类与花色,兼顾不同师生口味需求,全程杜绝食品安全隐患。
2. 窗口售餐服务:负责各供餐窗口的餐品售卖、一卡通结算、餐品补给、现场秩序引导等一线服务工作,规范服务用语与服务流程,优化用餐高峰期窗口人员调度,减少师生排队等待时长;主动收集师生用餐意见并及时反馈调整,持续提升用餐服务体验。
3. 卫生消杀保洁:负责后厨操作间、切配间、原料储藏间、售餐区、师生用餐大厅、公共通道、卫生间等食堂全域的日常清洁、定时消杀与卫生维护;负责所有餐具、厨具、加工容器的清洗、消毒、沥干与规范存放;严格落实餐厨垃圾分类、清运与台账登记制度,确保食堂整体环境持续符合食品经营卫生量化分级标准。
4. 人员派驻与管理:按项目运营需求足额派驻厨师长、热菜厨师、面点师、切配工、售餐员、保洁员、现场主管等各类服务人员,所有人员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定期开展食品安全、操作规范、服务礼仪、应急处置等专项培训;中标单位承担所有派驻人员的工资薪酬、社会保险、福利补贴、工装劳保、人身意外保险及全部人员管理责任,不得将本项目劳务内容二次转包或分包。
5. 台账与配合管理:按学校要求建立健全人员管理、卫生消杀、餐品留样、食材验收等各类运营台账,配合学校及市场监管部门完成日常检查、抽检与整改工作;建立完善的食品安全与突发供餐应急预案,配合学校处置各类应急供餐与食品安全事件;严格遵守学校各项后勤管理规定,服从校方日常监督与调度安排。
(三)服务质量要求
所有服务环节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及地方教育、市场监管部门相关规范,严格落实餐品 48 小时留样制度,确保全年无重大食品安全责任事故,师生用餐满意度达到校方考核标准。
三、中标服务费及相关说明
计费方式:按当月食堂餐费总收入的 22% 收取劳务服务费。
该费率包含中标单位派驻所有人员的劳动报酬、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福利补贴、工装劳保费用、岗位培训费用、企业管理成本、利润及应缴各项税费等全部劳务相关费用,无其他隐藏费用。食堂食材采购费用、水电燃气费用、大型厨具设备购置与维修费用、公共清洁耗材费用等均由甲方承担,不计入本次劳务服务费范畴。
费用结算以学校一卡通系统当月实际餐费收入数据为准,双方于次月 5 个工作日内完成对账核验,按正式合同约定流程完成费用支付。
四、服务期限
本项目服务期限为 3 年,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8 年 12 月 31 日止,具体进场交接节点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服务期内实行年度考核机制,每服务年度末由甲方联合后勤、德育、财务、纪检等部门,对中标单位的服务质量、食品安全管控、师生满意度、制度执行情况等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合格方可续签下一年度服务;年度考核不合格或出现重大食品安全责任事故的,甲方有权按照合同约定终止服务关系并追究相应责任。
五、其他事项
1. 请贵公司于本结果书发出后 7 个工作日内,委派授权代表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等相关资料与甲方对接合同签订事宜。
甲方联系人:王庆军
联系电话:13853367249
对接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松龄西路 128 号
2. 贵公司需在合同签订前,按甲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金额及缴纳方式由双方协商确定并写入正式服务合同,服务期满且无违约事项后无息退还。
3. 本中标结果书自发出之日起生效,贵公司需严格遵守招标文件及本结果书相关约定,按要求配齐人员并按时进场开展服务。逾期未对接合同签订或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中标义务的,甲方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追究相关违约责任。
4. 本项目未尽事宜,由双方在正式服务合同中予以明确,合同条款与本中标结果书不一致的,以正式合同约定为准。
特此通知!
淄博市淄川区实验高级中学
2025 年 8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