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行政中心机关食堂传统燃气炉灶“气改电”改造结果公告(采购包1)
2026-06-11 13:58:04
采购包1: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
| 厦门喜而福酒店用品有限公司 | 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高崎南五路222号3号楼第1层101单元B区 | 2,296,000.00元 | 98.10 |
合同包1:
货物类(厦门喜而福酒店用品有限公司)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报价明细内容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
| 1-1-6 | 其他厨卫用具 | 区行政中心机关食堂传统燃气炉灶“气改电”改造 | ◆28KW900单头大炒炉 | 智厨 | ZC-3V28C-F1 | 7(台) | 18,560.00 | 129,920.00 |
| 1-1-22 | 其他厨卫用具 | 区行政中心机关食堂传统燃气炉灶“气改电”改造 | ◆推入式电热蒸柜 | 智厨 | ZC-3V36DZGT-24 | 6(台) | 61,200.00 | 367,200.00 |
| 采购人代表: | 张四荣 |
| 评审专家: | 张春松 、 刘艺 、 郑秀妹 、 郑昭琳 |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按照《关于政府采购代理服务费行业收费标准的指导意见》(厦采协指【2020】3号文)货物类招标代理收费标准,以中标金额为基数,具体为:基数≤100万元部分,按1.5%计取;100万元<基数≤500万元部分,按1.1%计取,分段累进计算。2.本项目中标人按中小企业份额部分(55.26%)享受服务费下浮10%的优惠。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区行政中心机关食堂传统燃气炉灶“气改电”改造:2.786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采购代理服务费缴交账户明细:开户名:厦门市华沧采购招标有限公司,开户行:厦门银行银隆支行,账 号:8751020109007675,服务费办理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叶小姐 0592-5333806。
名称:厦门市海沧区机关综合事务中心
地址:厦门市海沧区滨湖北路9号
联系方式: 13806091077
名称:厦门市华沧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海沧区沧虹路95号工商银行第八楼
联系方式:0592-6581388
项目联系人:林志羡、危青、刘瑞凤
电话:0592-6581388
厦门市华沧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2026年06月11日
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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