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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通信设备及光缆采购项目中标结果书

2026-05-15 18:49:04



项目编号:CQYT-CG-TX-2026-0515

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以下简称 "甲方")就通信设备及光缆采购项目组织的公开招标工作,经甲方招标评审委员会严格评审、综合打分,并报甲方相关决策部门审批通过,确定北京钧涵科技有限公司为该项目中标单位。现将中标相关事宜正式通知如下,望贵公司严格遵照执行。

一、中标单位基本信息

中标公司名称:北京钧涵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3MAEM1CET7W
项目联系人:刘天宇
联系电话:139102355XX
通讯地址:北京市顺义区泰和宜园4号楼13

二、项目监督部门信息

监督部门名称: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纪检监察部
监督联系人:张雅琴
联系电话:135728912XX
监督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凤城四路长庆大厦 15 1508
监督职责:负责对本项目招标履约、设备采购、供货验收、资金使用、售后服务等全流程进行监督管理,严格按照石油行业通信设备采购相关标准及规范开展监督工作,受理项目相关的投诉举报,依法依规查处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三、中标项目详情

本次中标项目总金额为人民币 528.6 万元(大写:伍佰贰拾捌万陆仟元整),供货范围覆盖长庆油田分公司下属 12 个作业区的通信网络升级改造需求,围绕核心通信设备采购、光缆线路材料供应及配套技术服务三大核心业务开展,严格遵循石油行业通信建设标准,结合油田生产作业高可靠性、高稳定性、抗恶劣环境的需求规划供货,具体供货内容及费用划分如下:

核心通信设备采购(费用约 312 万元):包括工业级交换机 68 台、光传输设备 24 套、路由器 32 台、服务器 8 台、网络安全设备 16 套及配套电源模块、机柜等辅助设备,所有设备均需满足油田野外作业环境要求,具备防尘、防水、防腐蚀、宽温运行等特性,符合国家及石油行业相关技术标准。

光缆及配套材料供应(费用约 165 万元):提供不同规格的通信光缆共计 128 公里,其中单模铠装光缆 85 公里、多模光缆 43 公里;配套供应光缆接头盒、终端盒、光模块、光纤配线架等辅材,所有光缆产品均通过国家通信产品质量检测,具备良好的抗拉、抗压及抗干扰能力。

配套技术服务(费用约 51.6 万元):提供设备安装调试指导、光缆熔接技术支持、系统联调测试、操作人员培训及 1 年免费驻场技术服务,确保采购的设备及光缆能够顺利投入使用,保障油田通信网络稳定运行。

四、中标金额及结算说明

1. 本项目中标总金额为人民币 528.6 万元,该金额包含所有设备及材料购置费、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安装调试指导费、技术服务费、检测费、税费及项目建设期内的全部配套服务费用,无任何隐藏费用,费用构成符合石油行业采购常规标准。

2. 费用结算按甲乙双方签订的正式采购合同约定执行,货款按供货及验收节点分阶段支付:合同签订后支付至总金额的 30% 作为预付款;全部设备及材料运抵甲方指定地点并验收合格后支付至总金额的 55%;系统安装调试完成并通过最终验收后支付至总金额的 10%;剩余 5% 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后一次性无息返还,保证金预留比例符合相关规定要求。

五、交货及质保服务期限

1. 交货期限:本项目总交货期为 90 日历天,自甲乙双方正式签订合同之日起计算。贵公司需在 60 日历天内完成所有设备及材料的生产备货并运抵甲方指定交货地点,剩余 30 日历天完成安装调试指导及系统联调工作,确保项目按期通过最终验收。

2. 质保期限:项目整体质保期为 3 年,自系统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质保期内,贵公司对所供设备及材料的质量问题承担免费维修、更换及保养责任,提供 7×24 小时技术支持服务,接到甲方故障通知后 4 小时内响应,24 小时内到达现场处理,相关处理情况需同步报备项目监督部门。

六、合同签订及履约要求

1. 请贵公司于本中标结果书发出后 7 个工作日内,委派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中标通知书回执、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等)相关证书及授权委托书,到甲方指定地点对接合同签订事宜。

甲方联系人:王建国
联系电话:138918765XX
对接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凤城三路 18 号长庆油田分公司物资采购部 302

2. 贵公司需在合同签订前,按甲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中标总金额的 5%,即人民币 26.43 万元;缴纳方式为银行保函或对公转账,具体缴纳要求、退还条件及节点将在正式采购合同中明确约定,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情况需同步报备项目监督部门,保证金比例符合相关法规要求。

七、其他事项

1. 本中标结果书自发出之日起生效,贵公司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石油工业通信建设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本项目招标文件及本结果书的所有相关约定,按要求组织生产供货,确保设备及材料质量符合合同约定及行业标准,供货过程中需主动接受项目监督部门的监督检查。

2. 若贵公司逾期未到甲方指定地点对接合同签订、未按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中标义务的,甲方将在项目监督部门的监督下,依法取消贵公司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并追究相关违约责任。

3. 本项目未尽事宜,包括具体设备技术参数、验收标准、交货地点明细、安全生产管理规范等,由甲乙双方在正式采购合同中进一步明确,相关合同内容需报备项目监督部门,双方均应严格遵照执行。

4. 项目实施过程中,中标单位应按要求向甲方及项目监督部门定期报送生产进度、供货计划、质量检测报告等相关资料,接受全程监督,确保项目实施透明、规范。

特此出具本中标结果书。

招标方: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
2026 5 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