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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设备及光缆采购安装项目中标结果书

2025-10-22 18:47:52


项目编号:GDNY-JT-GX-2025-1022

根据广东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甲方)就集团总部及下属 12 个地市分公司通信设备升级及主干光缆铺设项目组织的公开招标工作,经甲方招标评审委员会严格评审、综合打分,并报甲方相关决策部门审批通过,确定北京钧涵科技有限公司为该项目中标单位。现将中标相关事宜正式通知如下,望贵公司严格遵照执行。

一、中标单位基本信息

中标公司名称:北京钧涵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3MAEM1CET7W
项目联系人:刘泽宇
联系电话:135218743XX
通讯地址:北京市顺义区泰和宜园4号楼13

二、项目监督部门信息

监督部门名称:广东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
监督联系人:陈静怡
联系电话:138261597XX
监督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天河东路 2 号粤电广场 32 3208
监督职责:负责对本项目招标履约、设备采购、光缆施工、工程质量、资金使用、工期进度等全流程进行监督管理,严格按照通信行业相关标准及规范开展监督工作,受理项目相关的投诉举报,依法依规查处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三、中标项目详情

本次中标项目总金额为人民币 750 万元(大写:柒佰伍拾万元整),实施范围覆盖广东省能源集团总部及下属广州、深圳、佛山、东莞等 12 个地市分公司的通信机房设备升级改造、主干光缆铺设及配套系统集成服务,严格遵循通信行业国家标准及电力行业通信规范,结合能源企业高可靠性、高安全性的通信需求规划实施,具体建设内容及费用拆分如下(费用拆分参考通信行业常规比例):

核心通信设备采购及安装(费用约 420 万元):采购并安装集团级核心交换机 12 台、汇聚层交换机 36 台、光传输设备 24 套、服务器 8 台及配套电源系统 16 套;完成所有设备的上架、接线、调试及入网测试,确保与现有通信系统无缝对接;提供设备原厂 3 年质保服务,保障系统稳定运行。

主干光缆铺设工程(费用约 210 万元):铺设单模主干光缆共计 128 公里,其中架空光缆 72 公里、管道光缆 56 公里;完成光缆熔接、测试及标识挂牌,熔接损耗控制在行业标准范围内;建设光缆交接箱 48 个、终端盒 192 个,完善光缆路由保护措施,提升通信线路抗灾能力。

系统集成及配套服务(费用约 120 万元):完成通信网络系统集成调试,优化网络拓扑结构,提升网络带宽至万兆级别;部署网络安全防护系统,包括防火墙、入侵检测系统及数据备份系统;提供项目整体培训服务,为甲方技术人员开展设备操作、日常维护及故障处理培训共计 80 人次;编制完整的项目竣工资料及运维手册。

四、中标金额及结算说明

1. 本项目中标总金额为人民币 750 万元,该金额包含项目所有设备购置费、光缆材料费、施工安装费、系统调试费、人工劳务费、运输费、检测费、税费、培训费及项目建设期内的全部配套服务费用,无任何隐藏费用,费用构成符合通信行业常规标准。

2. 费用结算按甲乙双方签订的正式施工合同约定执行,工程进度款按施工节点验收合格后分阶段支付:合同签订后支付至总金额的 30% 作为预付款;主要设备全部到货并验收合格支付至总金额的 35%;光缆铺设及设备安装完成并通过系统初验支付至总金额的 25%;全部工程完工并通过竣工验收支付至总金额的 10%;剩余 5% 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后一次性无息返还,保证金预留比例符合相关规定要求。

五、施工及质保服务期限

1. 施工工期:本项目施工工期为 90 日历天,自甲乙双方正式签订合同并甲方下达开工令之日起计算,贵公司需在工期内完成所有设备采购、光缆铺设及系统调试工作,并通过甲方、项目监督部门及相关主管部门的竣工验收,确保通信系统各项指标符合合同约定及行业标准。

2. 质保期限:项目整体质保期为 3 年,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其中核心设备质保期按原厂标准执行(不低于 3 年),光缆线路质保期为 5 年。质保期内,贵公司对设备质量、光缆线路质量及系统运行质量承担免费维修、更换及保养责任,若出现故障,需在接到甲方通知后 4 小时内响应,市区范围内 8 小时内到场处理,偏远地区 24 小时内到场处理,相关处理情况需同步报备项目监督部门。

六、合同签订及履约要求

1. 请贵公司于本中标结果书发出后 7 个工作日内,委派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中标通知书回执、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等)相关证书及授权委托书,到甲方指定地点对接合同签订事宜。
甲方联系人:张伟明
联系电话:139227865XX
对接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天河东路 2 号粤电广场 15 1512 室(广东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采购部)

2. 贵公司需在合同签订前,按甲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中标总金额的 5%,即人民币 37.5 万元;缴纳方式为银行保函或对公转账,具体缴纳要求、退还条件及节点将在正式施工合同中明确约定,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情况需同步报备项目监督部门,保证金比例符合相关法规要求。

七、其他事项

1. 本中标结果书自发出之日起生效,贵公司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本项目招标文件及本结果书的所有相关约定,按要求组建专业施工团队,制定详细施工方案及应急预案,确保工程按期、保质完成,施工过程中需主动接受项目监督部门的监督检查。

2. 若贵公司逾期未到甲方指定地点对接合同签订、未按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中标义务的,甲方将在项目监督部门的监督下,依法取消贵公司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并追究相关违约责任。

3. 本项目未尽事宜,包括具体施工技术标准、分阶段验收细则、工期节点考核要求、安全生产管理规范等,由甲乙双方在正式施工合同中进一步明确,相关合同内容需报备项目监督部门,双方均应严格遵照执行。

4. 项目实施过程中,中标单位应按要求向甲方及项目监督部门定期报送施工进度、资金使用、质量管控等相关资料,接受全程监督,确保项目实施透明、规范。

特此出具本中标结果书。

招标方:广东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2025 10 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