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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低碳能源发展事业管理中心园区综合能源与零碳示范建设项目中标公告

2026-05-11 08:43:31

镇江众益阳光新能源有限公司:
根据江苏省低碳能源发展事业管理中心就园区综合能源与零碳示范建设项目(项目编号:JSLTNY-2026-089)组织的公开招标工作,经招标评审委员会严格评审、综合打分,并报单位决策部门审批通过,确定贵公司为本项目中标单位。现将中标相关事宜正式通知如下:

一、中标单位基本信息

中标公司名称:镇江众益阳光新能源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111MA1P44R57Q
主营业务: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 / EPC / 运维、集中式光伏发电投资建设运营、光储充一体化、充电桩建设运营、储能系统集成、综合售电服务、零碳园区全流程打造

二、中标项目详情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园区综合能源与零碳示范建设项目项目地点:江苏省低碳能源发展事业管理中心下属产业园区项目类型:零碳园区一站式落地,覆盖分布式光伏开发、储能系统集成、光储充一体化联动、公共充电桩建设运维、综合售电及智慧用能管理,总服务规模适配园区约 22 万平方米建筑与公共区域,全面实现绿电自给、削峰填谷、低碳运营、能耗优化,助力园区达成国家级零碳园区创建标准。

(二)核心服务明细

服务板块具体服务内容执行标准服务要求
屋顶分布式光伏 EPC工商业厂房屋顶、公共建筑屋顶光伏开发、设计、施工、并网,闲置屋顶资产化利用组件转换效率达标,并网验收通过率 100%,年发电利用率≥95%,符合光伏工程施工与验收规范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钥匙工程,含前期勘查、方案设计、设备采购、安装调试、并网报审
储能系统集成用户侧储能部署,削峰填谷、保障供电、提升绿电收益储能系统可用率≥98%,响应时间≤200ms,满足电网并网与安全运行标准提供全套储能解决方案,含设备集成、安装调试、运维管理
光储充一体化光伏 + 储能 + 充电联动部署,适配园区停车场、商业配套、后勤区域系统协同效率≥90%,充电安全合规,绿电优先供给,降低园区用能成本实现光储充智能联动,支持远程监控与自动调度
充电桩建设运营公共 / 专用充电桩规划、安装、运维、平台管理,覆盖园区停车场、办公区充电设备符合国标,故障响应≤1 小时,平台数据准确率≥99.5%提供全生命周期运维,含日常巡检、故障维修、系统升级
综合售电服务代理购电、绿电交易、电力需求侧管理,降低园区综合用电成本用电成本较原模式下降 8%-12%,绿电消纳率≥80%,合规完成电力交易提供月度用电分析、优化方案、交易结算全流程服务
零碳园区打造能源规划、节能改造、智慧用能、碳资产管理、零碳认证支撑符合零碳园区评价标准,碳排放在线监测,实现能耗可管、可控、可追溯交付零碳建设方案、碳台账、监测报告,支撑验收评审

(三)项目整体服务内容

  1. 前期勘查与方案设计:对园区屋顶、场地、用电负荷、用能结构全面勘查,定制分布式光伏、储能、光储充、充电桩一体化方案,匹配零碳园区建设目标。

  2. 工程建设与设备集成:按规范完成光伏支架安装、组件铺设、逆变器部署、储能舱就位、充电桩布线安装、系统联调,全程遵守安全施工规范,不影响园区正常运营。

  3. 并网与验收:协助完成光伏、储能、充电系统并网验收,取得电力接入批复与合规运营资质,确保全系统稳定投运。

  4. 智慧运维与能耗管理:搭建智慧能源管理平台,实现发电、储能、充电、用电数据实时监测、智能调度、自动预警,保障系统高效稳定运行。

  5. 碳管理与零碳落地:建立园区碳核算体系,开展节能改造与绿电替代,定期提交碳足迹报告、能耗分析报告、运维台账,支撑零碳园区评审与挂牌。

  6. 长期运维保障:提供全周期巡检、故障维修、部件更换、系统升级,确保各能源设施长期稳定运行,持续兑现降碳、降本、增效目标。

三、中标金额及相关说明

中标金额:人民币688.00 万元(大写:陆佰捌拾捌万元整)。本金额包含分布式光伏 EPC、储能系统集成、光储充一体化建设、充电桩设备与安装、综合售电服务、零碳园区规划、智慧平台搭建、运维服务、税费及全部配套费用,无任何隐藏费用,费用结算按双方正式合同约定执行。

四、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8 个月内完成全部建设、调试、并网与投运;零碳运维、综合售电、智慧能源管理服务期限为36 个月,自项目整体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五、其他事项

  1. 请贵公司于本公告发出后 7 个工作日内,委派授权代表携带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履约保证金缴纳凭证等资料,与采购方对接合同签订事宜。

  2. 贵公司需在合同签订前,按中标总金额的 5% 提交履约保证金,保证金采用银行转账方式缴纳,具体账户信息由采购方另行通知。

  3. 本项目所有建设内容须严格遵循国家光伏、储能、充电设施、零碳园区相关规范与标准,确保工程质量、系统安全、合规并网、稳定运行。

  4. 中标单位须按约定工期推进实施,定期提交进度报告、质量记录、安全台账,接受采购方全过程监督。

  5. 本中标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生效,贵公司须严格遵守招标文件及本公告约定;逾期未对接合同签订或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中标义务的,采购方有权取消中标资格并追究相应责任。

  6. 本项目未尽事宜,由双方在正式合同中进一步明确。

特此通知。江苏省低碳能源发展事业管理中心
2026 年 05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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