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乡市金凤凰服务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酒店餐饮水产海鲜类食材 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2024-04-09 16:15:55
项目编号:JFH-2024-CG-018
项目名称 | 桐乡市金凤凰服务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酒店餐饮水产海鲜类食材定点供货采购项目 |
项目编号 | JFH-2024-CG-018 |
采购人 | 桐乡市金凤凰服务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采购内容 | 酒店餐饮经营所需鲜活水产、海鲜及冻品食材的供应、分拣与冷链配送服务 |
供货期限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2 个月(一年期定点供货) |
供货范围 | 采购人旗下酒店、餐饮门店及指定经营场所 |
预算金额 | 人民币叁佰贰拾万元整(¥320.0000 万元)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 |
报名及文件获取时间 | 2024 年 4 月 10 日至 2024 年 4 月 16 日(工作日 9:00—17:00) |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 | 2024 年 4 月 25 日 14 时 30 分(北京时间) |
开启(磋商)地点 | 桐乡市金凤凰服务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三楼开标室(桐乡市梧桐街道振兴东路) |
桐乡市金凤凰服务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因旗下酒店、餐饮门店及指定经营场所日常经营需要,现就水产海鲜类食材的定点供应及配送服务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本项目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本次采购内容为酒店餐饮经营所需的鲜活水产、海鲜及冻品食材,具体包括鲜活鱼类、虾类、蟹类、贝类及软体类、海鲜冻品等,要求供应商具备稳定的货源组织能力、冷链储运能力及应急补货能力。主要品种及质量要求如下:
序号 | 类别 | 主要品种 | 质量及规格要求 |
1 | 鲜活鱼类 | 鲈鱼、鳜鱼、黄鱼、带鱼等 | 体色正常、鳞片完整,鲜活率不低于 95% |
2 | 虾类 | 基围虾、明虾、河虾等 | 规格统一、活力强,到货成活率不低于 90% |
3 | 蟹类 | 大闸蟹、梭子蟹等 | 肢体完整、反应灵敏,按约定规格分级供货 |
4 | 贝类及软体类 | 扇贝、生蚝、蛏子、鱿鱼等 | 无异味、壳体完整,来源可追溯 |
5 | 海鲜冻品 | 冻虾、冻鱼、冻鱿鱼圈等 | 全程冷链储运,中心温度不高于 -18℃ |
供货服务要求:供应商须根据采购人早、中、晚三餐及宴会、自助餐等差异化需求,提供分拣、保鲜、称重、包装及冷链配送服务;每日按约定时段送达指定地点,到货验收合格率达到 100%;鲜活产品须保证成活率与规格统一,冻品须全程冷链、中心温度不高于 -18℃;所有食材须来源可追溯,并随货提供检验检疫、质量检测等合格证明。
配送要求:供应商应配备专用冷链配送车辆及人员,按采购人下单需求在规定时限内送达;如遇酒店大型宴会、自助餐等集中用餐场景,须具备临时加单及应急补货的响应能力,确保采购人经营活动正常开展。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涵盖水产品、农副产品销售或相关内容;
2. 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生产经营范围与本项目采购内容相适应;
3. 拥有稳定的货源渠道及与经营规模相匹配的仓储、冷链配送能力,能够保障每日按时配送;
4.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无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及重大违法记录;
5.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凡有意参加者,请于 2024 年 4 月 10 日至 2024 年 4 月 16 日(工作日 9:00—17:00),携带以下材料至采购人办公地点报名并获取采购文件:
•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 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及经办人身份证明;
• 仓储及冷链配送能力的相关证明材料(如仓库、车辆权属或租赁证明等)。
采购文件免费获取,报名材料经审核通过后方可领取。逾期报名或材料不齐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供应商应按采购文件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报价表、技术方案(含货源组织、冷链配送、质量保证措施)、资格审查资料、业绩证明及履约承诺等,并逐页加盖单位公章后密封递交。响应文件的正副本份数及密封要求以采购文件为准。
响应文件应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 14 时 30 分前递交至桐乡市金凤凰服务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三楼开标室。逾期送达、未按要求密封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不予受理,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为 2024 年 4 月 25 日 14 时 30 分,地点同递交地点。届时将邀请所有供应商代表参加,并全过程接受有关部门监督。开启过程将当场核验响应文件密封情况并做好记录。
采购人依法组建评审小组,成员由采购人代表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人数不少于三人且为单数。评审小组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办法,对响应文件的资格性、符合性进行审查,并就价格、技术方案、供货保障能力、履约信誉等因素进行综合评审,推荐成交候选人。
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其中报价部分占一定权重,技术和服务方案、食品安全保障措施、配送响应能力、同类项目业绩及企业信誉等作为重要评审要素。具体评分细则详见采购文件。
供应商所供食材须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及相关质量规范,严禁供应变质、受污染或来源不明的产品。每批次食材应随货提供检验检疫合格证明、质量检测报告或产地证明等文件,做到全程可追溯。
• 感官验收:鲜活产品应体态正常、活力良好;冻品应包装完好、无解冻变质现象;
• 规格验收:产品规格、重量应与订单要求一致,允许误差范围以合同约定为准;
• 温度验收:冻品及需冷藏产品须全程冷链,到货时中心温度应符合储存要求;
• 票证验收:随货同行票据、检验检疫及合格证明文件应齐全有效。
采购人将建立验收台账,对每批次食材进行登记。如经检验发现不符合约定,采购人有权拒收并要求供应商及时更换;因食材质量问题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供应商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成交供应商须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合同期内,供应商应严格履行供货义务,确保食材质量安全、配送及时、价格稳定。如因供应商原因造成食品安全事故,或连续两次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其承担相应责任。
供货价格以磋商报价及合同约定为准,在合同期内原则上不作调整;如遇市场行情大幅波动,双方可依据合同约定的调价机制协商确定。结算方式为按月对账、转账支付,供应商应按时开具合法有效发票。
采购人将建立履约考核机制,从到货及时率、验收合格率、食品安全、服务响应等方面对供应商进行月度评价。对考核优秀的供应商,在后续采购中可予以优先考虑;对考核不达标或出现重大履约问题的,采购人有权按合同约定扣减货款、要求整改直至解除合同。通过考核激励与约束相结合,保障酒店餐饮经营的高效、稳定运行。
为使供应商准确报价,采购人结合酒店餐饮日常经营需要,列出以下供货清单及参考规格(品种、规格及月度参考数量如下表,实际以合同履行期间采购人下达的订单为准):
序号 | 品种 | 规格/等级 | 单位 | 月度参考量 |
1 | 鲜活鲈鱼 | 0.5—0.75 kg/条,一级 | kg | 按订单 |
2 | 鳜鱼 | 0.6—1.0 kg/条,鲜活 | kg | 按订单 |
3 | 大黄鱼 | 0.4—0.6 kg/条,冰鲜 | kg | 按订单 |
4 | 基围虾 | 大规格,鲜活 | kg | 按订单 |
5 | 河虾 | 统货,鲜活 | kg | 按订单 |
6 | 大闸蟹 | 公3.0两/只、母2.0两/只 | 只 | 按订单 |
7 | 梭子蟹 | 鲜活,0.25 kg/只以上 | kg | 按订单 |
8 | 扇贝 | 带壳,鲜冻 | kg | 按订单 |
9 | 生蚝 | 带壳,鲜活 | kg | 按订单 |
10 | 冻鱿鱼圈 | IQF 单冻,1 kg/包 | kg | 按订单 |
11 | 冻虾(带头) | IQF 单冻,-18℃ | kg | 按订单 |
12 | 蛏子 | 鲜活,泥沙吐净 | kg | 按订单 |
说明:上表所列月度参考量仅为采购人预估需求,不构成对实际采购数量的承诺;合同履行期间,采购人可根据经营情况调整订单数量,供应商应予配合并按实际订单供货结算。
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交完整的供货服务方案,详细说明其货源组织、分拣包装、冷链配送、质量保障及应急处置等能力。采购人将结合方案的可行性、针对性进行评审。供货服务方案应至少包含以下内容:
• 货源保障:说明主要货源渠道、基地或供应商合作情况,确保货源稳定、供应充足;
• 分拣与包装:说明食材到货后的分拣、称重、包装流程,保证规格统一、计量准确;
• 配送组织:说明配送车辆、人员配置及配送路线安排,明确每日配送频次与到货时限;
• 应急保障:针对酒店宴会、自助餐等集中用餐高峰,说明临时加单、应急补货的响应机制;
• 信息化管理:说明订单接收、配送跟踪、对账结算等环节的管理措施。
供应商承诺的配送时限、到货合格率、应急响应时间等服务指标,将作为合同履约考核及后续结算的重要依据。供应商应确保所报方案真实可行,成交后须严格按照方案及合同执行。
食品安全是本项目履约的首要要求。供应商应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配备专职或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严格执行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及台账记录等制度,确保所供食材来源清晰、质量合格、全程可追溯。
供应商对所供食材的食品安全承担全部责任。如因供应商所供食材存在质量缺陷、掺杂掺假、来源不明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导致采购人或第三方遭受损失的,供应商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采购人将配合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检查,供应商应予积极配合。合同期内,采购人有权对供应商的仓储、配送环节进行不定期核查,发现问题的有权要求限期整改。
本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在响应文件开启后,评审小组将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磋商内容可包括供货方案、服务承诺及报价等,供应商应根据磋商情况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终报价。
8. 资格及符合性审查:评审小组首先对响应文件的资格性、符合性进行审查,未通过的不再进入后续评审;
9. 磋商:评审小组与通过审查的供应商就采购需求、服务方案等进行磋商,供应商可作相应调整;
10. 最终报价:磋商结束后,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终报价,作为评审的重要依据;
11. 综合评审与推荐:评审小组综合价格、技术、服务、业绩及信誉等因素评审,推荐成交候选人;
12. 确定成交人:采购人根据评审小组的推荐,确定并公示成交供应商。
成交结果将在采购人官方渠道及相关平台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法定天数。供应商如对成交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采购人将依规予以答复。
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其在参与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无论成交与否,采购人均不予以补偿。供应商应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将被取消参加或成交资格。
本项目采购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采购人所有。如遇法律法规及政策调整,采购人有权在合法合规前提下对采购安排作出相应调整,并及时告知相关供应商。本公告未尽的采购事宜,以采购文件及其补充、澄清文件为准。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成交结果使自身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损之日起法定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采购人将在收到质疑后依规予以答复。
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依法向有关监管部门投诉。质疑、投诉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内容应包括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投诉)事项、事实依据及请求,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
为便于供应商顺利参加本项目,采购人提示以下事项,请各供应商认真阅读并遵照执行:
13. 请务必在规定的报名及文件获取时间内完成报名,逾期将不再受理;
14. 响应文件应按采购文件要求装订、密封并加盖公章,未按规定密封的将不予受理;
15. 供应商应对所提交全部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如有虚假将承担相应后果;
16. 参加磋商的代表须携带有效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以便核验身份;
17. 本项目不接受以挂靠、借用资质等方式参加的供应商,一经查实取消资格;
18. 请供应商合理安排时间,确保响应文件在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
采购人鼓励供应商在报名及参加过程中就采购文件相关内容提出询问,以便充分理解采购需求。对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将以补充文件形式统一发布,具有同等效力。
采购人:桐乡市金凤凰服务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桐乡市梧桐街道振兴东路(集团本部)
联系人:沈晓峰
联系电话:19235485339
监督电话:13242941974
本公告在采购人官方渠道及相关信息发布平台同步公示,未尽事宜以采购文件为准。
桐乡市金凤凰服务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24 年 4 月 9 日